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过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都不得擅自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严禁个人私自保管本人或他人的档案。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档案暂时由个人保管:
1、高中档案:
高中毕业或高考结束后,学校通常会将学籍档案和考生档案发放给学生。如果选择继续升学,务必在开学时将档案完整交给大学。若高中毕业后选择直接就业,请妥善保管好档案,切勿拆封,待日后参加工作并建立人事档案或其他学历档案时,一并合并存档。
2、成人中专/技校/中职档案:
这类学校的档案属于职业教育范畴,与普通高等教育的统招学生档案有所不同。毕业后,档案通常只能发回学校,无法通过统一邮寄的方式进行派遣。如果选择继续升学,应将档案交给录取学校保管。如果不再升学,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了解是否可以接收此类档案。
3、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自考等档案:
这类档案属于自学考试档案,严格意义上讲,仅是学习阶段的证明材料,并非独立完整的人事档案。因此,自考档案不能单独存档,必须与原始档案或人事档案合并,存放于人才中心或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
档案在个人手中,如何正确处理?
1、首先,务必仔细检查档案袋是否完好无损,有无拆封痕迹。如果档案袋保持原封状态,请尽快前往毕业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将档案交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2、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确认档案内容完整、真实无误后,应委托学校或原单位通过公对公的转档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新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切记,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存在破损、污损或材料缺失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补办,补齐所需材料。补办完成后,务必将档案重新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完成以上步骤后,方可进行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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