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员,吉首市积极推动档案管理制度改革,方便流动人员档案的管理和使用。现将流动人员档案委托存档的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委托存档方式
流动人员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档案委托存档:
(1)户籍所在地存档: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 办理地点
吉首市乾州社保大楼 10 楼
三、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四、 咨询电话
0743-2813181
五、 注意事项
请您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档案委托存档后,请妥善保管好委托存档凭证,以便日后查询或办理相关事宜。
六、 档案管理
委托存档的档案将由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并提供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服务。档案持有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查询或提取档案。
七、 相关政策解读
档案是个人成长经历和工作经历的重要证明材料,对个人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委托存档是保障流动人员档案安全,方便档案使用,促进流动人员社会融合的重要措施。
总之,为了您的档案安全和方便使用,建议您及时进行档案委托存档。如您对档案管理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档来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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